直销型企业纷纷倒戈电子商务 是福?是祸?
http://www.dsblog.net 2006-04-07 10:38:39
直销这个在中国一直在歧视和夹缝中生存的营销模式,走过了风风雨雨的十几个年头,今年终于可以登堂入室了,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43号令《直销管理条例》发布实施。
突变
但是《直销管理条例》和11月1日实施的《禁止传销条例》的相关规定,已经很明确的禁止了中国直销多层次人员团队和实施团队计酬,也就是目前的中国直销是禁止多层次、放开单层次。
在《禁止传销条例》第一章第二条和第二章第七条已经很明确说明什么是传销行为
第一章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二章
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为了直销行业能在中国这片古老的土地上健康有序的成长,中国政府已经尝试了多种“教育方式”,并且在多个方面明显取得了显著的进步。
虽然直销行业发展潜力看好,但潜在的市场与现实的市场毕竟是两回事。如果现有的市场发展和混乱大大超过了现实的市场承受能力和政府所能制约的范畴,必然带来很多忧患。
当《直销管理条例》没有发布之前,人们都在纷纷猜测未来的中国直销业会是什么样子?甚至人们开始憧憬中国直销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但当《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两部法规发布后,无疑是给许多从事直销的人泼了一头冷水!
对于“禁多放单”这一事实,很多多层次直销型企业和直销从业者都很难接受,但是就在对两部法规议论纷纷的时候,为了生存,为了多年所创立的成果不至于付之东流,多层次直销型企业的管理层就开始忙碌起来了,大家绞尽脑汁去想着、这样或者那样的应对政策,就笔者与一些正在从事多层次直销型企业的管理层所了解到的,放弃多层次人员团队、停止团队计酬和奖金拨比降至30%以内---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
那么面对着《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两部法规的规定,各多层次直销型企业又将如何面对呢?
锐变
面对着这样一个残酷的现实、各多层次直销型企业或进或退!
但是进与退、这些年所创立的人员团队与市场都将付之东流,于是大家不约而同的走了同一条路,钻法律的空子、打法律的擦边球,各多层次直销型企业一夜之间都开始变换“马甲”?
笔者在其间听到的最多的不是如何响应政府规定,听到最多的就是:我们不是直销企业,所以不受法规的影响,也不用考虑放弃团队计酬和奖金拔出30%的问题,我们不做直销,我们不是直销企业,我们不需要去按照直销管理规定去做!
那么这些明明就是拥有庞大多层次人员团队的多层次直销型企业,为什么说自己不是直销企业呢?那不是直销企业是什么呢?
经过探访、原因在这里,很多多层次直销型企业都不约而同的把自己企业经营的模式定位于---电子商务!
人家说的更好了,我们是电子商务,现在不受任何制约,拥有多层次人员团队和进行团队计酬都是可以的,怪了、明明就是多层次直销型企业一夜之间就变了?
电子商务当然是一种合法的商品流通模式了。
几年前当很多直销型企业在痛苦中煎熬的时候,在中国产品分销市场突然杀出一支新力军,这个以互联网为基础的销售模式被称为“电子商务”,这个现代而便捷的销售模式大肆叫嚷着在不远的将来将要替代直销,按常理传统直销型企业本应感觉到危机,但在中国、在今天、事实上电子商务它给很多直销型企业带来了“第二次生命”!
那什么是电子商务呢?
简单的理解,阿里巴巴、易趣、淘宝都是搞电子商务的。
上海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中心给电子商务下的定义是“电子商务是指采用数字化电子方式进行商务数据交换和开展商务业务活动。电子商务(EC)主要包括利用电子数据交换(EDI)、电子邮件(、电子资金转帐(EFT)及INTERNET的主要技术在个人间、企业间和国家间进行无纸化的业务信息的交换。”
广义地讲,电子商务是一种现代商业方法。这一概念也用于通过计算机网络寻找信息以支持决策。一般地讲,今天的电子商务通过计算机网络将买方和卖方的信息、产品和服务器联系起来,而未来的电子商务者通过构成信息高速公路的无数计算机网络中得一条将买方和卖方联系起来.随着虚拟现实技术的不断进步,银行金融业正在积极利用虚拟现实技术,创建虚拟金融世界,这也是为了适应网络商业的日益发展的需要。在虚拟银行电子空间中,可以允许数以百万计的银行客户和金融客户,面向银行所提供的几十种服务,根据需要随时到虚拟银行里漫游,这些服务包括信用卡网上购物、电子货币结算、金融服务及投资业务的咨询等。虚拟银行一方面使银行能够争取到更多的顾客,并且服务成本迅速下降。另一方面也使客户能够从虚拟银行获得方便、及时、高质量的服务,同时又节省很多服务费。当前,建立网络银行最重要的是完善硬件、软件设施和完善有关技术标准和统一操作规范
那什么又是直销呢?
直销的定义是人员以面对面的方式,直接将产品及服务销售给消费者,销售地点通常是在消费者或他人家中、工作场所,或其他有别於永久性零售商店的地点。直销通常由独立的直接销售人员进行说明或示范;这些独立的销售人员通常被称为直销人员。
多层次直销
独立的直销人员不仅可以通过贩卖产品来取得利润,亦可通过介绍他人加入形成金字塔状的人员销售团队,介绍者可以通过被介绍者消费、销售或在介绍他人加入的消费、销售中得到相应的利润(利润的大小由各直销企业来规定)。
大家都知道阿里巴巴是目前中国最大的电子商务平台,我们来看看阿里巴巴的电子商务操作模式,阿里巴巴是一个大的网络店铺空间提供商,所有的加盟店铺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并且在一个统一的域名下进行连接,也就是说,我们只需要记住阿拉巴巴这一个域名,阿里巴巴只要统一推介这一个域名就可以了。进入后就会看到或搜索到许多店铺连接,平台也只是提供产品买卖和展示的,阿里巴巴也只是向店铺所有者提供服务,收取相应的网络空间费用和服务费用,还有广告费用为盈利,并不发展多层次销售团队,更不产生多层次计酬了。
倒戈范例
我们在看看直销型企业倒戈电子商务之后的模式,我们以转型比较早的山东永春堂为例,山东永春堂本是以直销为销售模式的,后转为电子商务,但是加入者必须达到一定销售数额的产品,才可以得到定量的网络空间,网络空间是又加盟者独立管理的、并且域名也都是独立、分散的,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宣传,知者甚少。
所谓的网上店铺销售量也少的可怜,只起到了一个宣传和产品展示平台的作用,那么大批的加盟者是靠什么赚钱的呢?
那就让我们探寻永春堂电子商务背后的秘密,
加入永春堂必须在一个月内必须完成1080元产品的销售任务。或一次性购买公司的1080元产品,你即成为公司的正式信息业务员,成为公司的正式信息员,可以得到销售产品35%的零售利润。但是每个加入者并不是看着这个35%的零售利润加入的,而是公司还有一个内部制度,就是还可以发展下级的信息业务员,你需要对他们进行辅导,让他们发展新的下级信息业务员,如此复制,公司给你增员奖,拓展奖,辅导奖,分红奖,网点服务费。
1、增员奖:直接分在10-20%(深2宽无限,深10%宽20%)
当你发展二个信息业务员A和B时,公司电脑自动给你排在深度市场上,每个给你10%的增员奖,即2×108元,当你发展到第三个信息员是C时,公司电脑自动给你排在宽度市场,公司给你20%的增员奖216元,当你在发展了信息员D、E、F……时,公司都给20%的增员奖216元。
2、拓展奖:7%(4个5%、8个2%)
当你的A和B每人发展了二个人,即A1、A2、B1、B2时,公司给你5%的拓展奖,即54×4=216元。然后上面这4个人又每人发展2个信息员,即8个人,公司给你2%的拓展奖即21.6×8=172元。
3、辅导奖:10%(您的A、B的宽度市场和C的深度市场和宽度市场无限延伸)
当你发展了ABC3个信息业务员后,他们也要发展自己的ABC市场,您的AB的宽度市场和C深度市场和宽度市场无限延伸在他们的深度市场上,你能够拿无限的10%辅导奖。如果你发展了D,同样你那D的深度和宽度市场的无限的10%辅导奖。
4、综合分成18%
当你的深度市场累计有8个人,宽度市场累计有4个人时,公司给你4%的分红,大约能够分400元左右。当你的深度市场有24个人时,宽度市场有12个人时,公司给你6%的分红,大约能分1000元左右。当你的深度市场有72个人时,宽度市场有36个人时,公司给8%的分红,大约能分2000元左右。三次分红完成一局,一局大约能够分3500-4000元左右。然后在重新开始下一局分红。深度市场和宽度市场所余名额继续有效。
5、保险奖:1.5%(A、B、C的宽度半月各完成100份,各0.5%)
在你的业绩将来作的很大了的时候,在你ABC三个宽度市场半月分别完成100份单(直接的和间接的单)公司给你全公司当前利润的0.5%,每个市场大约能够拿5万元,3个市场大约能够拿15万元。
6、网点服务费5-6%
本人增员ABC三名并且ABC也有ABC或本人宽度上有10份单以后,其信息员可申请设立信息网点,才可以得到网点服务费。
从其这个内部制度中,显而易见永春堂是以多层次团队来销售产品的,并且已经产生多层次计酬,所谓电子商务只不过是一个幌子而已!
近日永春堂的经销商接到公司的通知,说其公司以正式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停止发展新的信息业务员,因为公司申请直营牌照获得批准,现在一些制度跟国家法律法规还存在一定的摩擦,因此,公司正努力改革内部制度!
《直销管理条例》中第二章、第七条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外国投资者还应当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永春堂违规操作,并且多次在媒体上被曝光,显然这条永春堂就不符合规定。
就此事笔者咨询了相关管理部门:“目前正在接受直销类企业申领直销经营资格的申报材料阶段,并未批准任何企业取得直销经营资格,最早也要在明年才能正式审批,如果有人说自己经过审批或以取得经营资格,实数谣言,请老百姓提高警惕,另外经过审批的直销企业,我们会在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网站上公布,网站域名为:http://zxgl.mofcom.gov.cn,请广大市民和经销商届时到网站上去查询或拨打有关部门的咨询电话”。
可见此言不攻自破,那么永春堂此举是何用意呢?
其实不难看出,永春堂也深知自己虽然叫做电子商务,但是以多层次团队来生存的,操作制度也过于报漏,永春堂的这次调整不会也不可能把庞大的多层次团队解散,因为解散多层次团队就面临着放弃公司80%的销售额。
其要做的就是把多层次计酬隐藏的更深一些,可能也会向其它拿不到牌照的直销型企业一样,奖金不由公司直接发放,而是根据网络店铺经营者所处的级别,以产品的折扣替代奖金,返还给多层次团队。也就是公司继续维持原有多层次奖金制度不变,根据网络店铺经营者的级别,把以他为基础的下面团队的奖金化作产品折扣。这样这个奖金就由原来的公司发放转变成现在由网络店铺的经营者发放给隐藏在后面的多层次团队、公司就把责任成功的转嫁给了网络店铺经营者(经销商),企业躲在背后收钱!
后记:
目前、面对着拿牌(直销经营资格)无望,许多直销型企业纷纷倒戈电子商务,但是这些倒戈的电子商务企业又和真正的电子商务企业在经营模式上有很大区别,多层次直销型企业都拥有庞大的、成金字塔状的多层次人员销售团队,企业不能也不可能把他们抛弃,然而不能抛弃传统多层次人员团队,那么电子商务就只是一个幌子而已!
也有很多企业打出什么“三网和一”的口号,但是面对大批直销企业的“变异”,不知政府又作何感想?
在这些变身大军中,不乏很多非法传销团队和伪直销企业,显而易见直销法规对这些变异企业已经没有多大的约束性。
电子商务也是刚刚进入中国,是一个比直销还新的产品分销模式,对于这些伤痕累累的直销企业和罪行累累的非法传销团队的大批介入,是否会使电子商务失去它本来的面目?
是否又会使身处摇篮之中的电子商务重蹈直销行业的覆辙呢?
不知政府能否容忍电子商务所遭受的摧残?
面对直销型企业的“变异”--政府将作何应对!
面对这些年中国直销市场愈发纷乱的局面、有一部分企业选择了沉默,他们或是放弃直销模式,或是低调运作、伺机转变经营模式,这些都是具备一定实力的企业,都是在直销进入之初就投身直销浪潮中的企业,都是经历了98年直销退市的企业,都是在直销行业打拼多年的规范性、成熟性的直销企业。
正因为这些企业及领导人看到了直销行业正慢慢偏离正确轨道,看到了政府对行业管理的力不从心和无奈!看到了更多利益熏心的不法商人正源源不断的涌入这个行业!看到了人们正渐渐的对直销行业失去应有的理性判断!看到了伪直销和非法传销正慢慢侵蚀这个行业!
他们不想置身于这个纷乱的行业中?不想留得一世骂名?不想与那些不法商人同流合污?所以愤然而无奈的离去!
他们的缺醒对于中国直销行业可以说是一大遗憾!
我承认任何事物没有完美的,政府不可能做到绝对完美,但是面对目前直销市场这样一个心痛的局面,政府是时候应该好好反思了!
是谎言还是诚信?善意的谎言是否是温柔的陷阱呢?
真实与谎言、规范与缺陷、诚信与舞弊、正义与邪恶之间的较量,我们谁又能输得起?
政府又将如何拿捏、如何监管、如何引导呢?
面对目前直销与电子商务营销这种嫁接,政府将如何去面对呢?
突变
但是《直销管理条例》和11月1日实施的《禁止传销条例》的相关规定,已经很明确的禁止了中国直销多层次人员团队和实施团队计酬,也就是目前的中国直销是禁止多层次、放开单层次。
在《禁止传销条例》第一章第二条和第二章第七条已经很明确说明什么是传销行为
第一章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二章
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为了直销行业能在中国这片古老的土地上健康有序的成长,中国政府已经尝试了多种“教育方式”,并且在多个方面明显取得了显著的进步。
虽然直销行业发展潜力看好,但潜在的市场与现实的市场毕竟是两回事。如果现有的市场发展和混乱大大超过了现实的市场承受能力和政府所能制约的范畴,必然带来很多忧患。
当《直销管理条例》没有发布之前,人们都在纷纷猜测未来的中国直销业会是什么样子?甚至人们开始憧憬中国直销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但当《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两部法规发布后,无疑是给许多从事直销的人泼了一头冷水!
对于“禁多放单”这一事实,很多多层次直销型企业和直销从业者都很难接受,但是就在对两部法规议论纷纷的时候,为了生存,为了多年所创立的成果不至于付之东流,多层次直销型企业的管理层就开始忙碌起来了,大家绞尽脑汁去想着、这样或者那样的应对政策,就笔者与一些正在从事多层次直销型企业的管理层所了解到的,放弃多层次人员团队、停止团队计酬和奖金拨比降至30%以内---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
那么面对着《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两部法规的规定,各多层次直销型企业又将如何面对呢?
锐变
面对着这样一个残酷的现实、各多层次直销型企业或进或退!
但是进与退、这些年所创立的人员团队与市场都将付之东流,于是大家不约而同的走了同一条路,钻法律的空子、打法律的擦边球,各多层次直销型企业一夜之间都开始变换“马甲”?
笔者在其间听到的最多的不是如何响应政府规定,听到最多的就是:我们不是直销企业,所以不受法规的影响,也不用考虑放弃团队计酬和奖金拔出30%的问题,我们不做直销,我们不是直销企业,我们不需要去按照直销管理规定去做!
那么这些明明就是拥有庞大多层次人员团队的多层次直销型企业,为什么说自己不是直销企业呢?那不是直销企业是什么呢?
经过探访、原因在这里,很多多层次直销型企业都不约而同的把自己企业经营的模式定位于---电子商务!
人家说的更好了,我们是电子商务,现在不受任何制约,拥有多层次人员团队和进行团队计酬都是可以的,怪了、明明就是多层次直销型企业一夜之间就变了?
电子商务当然是一种合法的商品流通模式了。
几年前当很多直销型企业在痛苦中煎熬的时候,在中国产品分销市场突然杀出一支新力军,这个以互联网为基础的销售模式被称为“电子商务”,这个现代而便捷的销售模式大肆叫嚷着在不远的将来将要替代直销,按常理传统直销型企业本应感觉到危机,但在中国、在今天、事实上电子商务它给很多直销型企业带来了“第二次生命”!
那什么是电子商务呢?
简单的理解,阿里巴巴、易趣、淘宝都是搞电子商务的。
上海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中心给电子商务下的定义是“电子商务是指采用数字化电子方式进行商务数据交换和开展商务业务活动。电子商务(EC)主要包括利用电子数据交换(EDI)、电子邮件(、电子资金转帐(EFT)及INTERNET的主要技术在个人间、企业间和国家间进行无纸化的业务信息的交换。”
广义地讲,电子商务是一种现代商业方法。这一概念也用于通过计算机网络寻找信息以支持决策。一般地讲,今天的电子商务通过计算机网络将买方和卖方的信息、产品和服务器联系起来,而未来的电子商务者通过构成信息高速公路的无数计算机网络中得一条将买方和卖方联系起来.随着虚拟现实技术的不断进步,银行金融业正在积极利用虚拟现实技术,创建虚拟金融世界,这也是为了适应网络商业的日益发展的需要。在虚拟银行电子空间中,可以允许数以百万计的银行客户和金融客户,面向银行所提供的几十种服务,根据需要随时到虚拟银行里漫游,这些服务包括信用卡网上购物、电子货币结算、金融服务及投资业务的咨询等。虚拟银行一方面使银行能够争取到更多的顾客,并且服务成本迅速下降。另一方面也使客户能够从虚拟银行获得方便、及时、高质量的服务,同时又节省很多服务费。当前,建立网络银行最重要的是完善硬件、软件设施和完善有关技术标准和统一操作规范
那什么又是直销呢?
直销的定义是人员以面对面的方式,直接将产品及服务销售给消费者,销售地点通常是在消费者或他人家中、工作场所,或其他有别於永久性零售商店的地点。直销通常由独立的直接销售人员进行说明或示范;这些独立的销售人员通常被称为直销人员。
多层次直销
独立的直销人员不仅可以通过贩卖产品来取得利润,亦可通过介绍他人加入形成金字塔状的人员销售团队,介绍者可以通过被介绍者消费、销售或在介绍他人加入的消费、销售中得到相应的利润(利润的大小由各直销企业来规定)。
大家都知道阿里巴巴是目前中国最大的电子商务平台,我们来看看阿里巴巴的电子商务操作模式,阿里巴巴是一个大的网络店铺空间提供商,所有的加盟店铺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并且在一个统一的域名下进行连接,也就是说,我们只需要记住阿拉巴巴这一个域名,阿里巴巴只要统一推介这一个域名就可以了。进入后就会看到或搜索到许多店铺连接,平台也只是提供产品买卖和展示的,阿里巴巴也只是向店铺所有者提供服务,收取相应的网络空间费用和服务费用,还有广告费用为盈利,并不发展多层次销售团队,更不产生多层次计酬了。
倒戈范例
我们在看看直销型企业倒戈电子商务之后的模式,我们以转型比较早的山东永春堂为例,山东永春堂本是以直销为销售模式的,后转为电子商务,但是加入者必须达到一定销售数额的产品,才可以得到定量的网络空间,网络空间是又加盟者独立管理的、并且域名也都是独立、分散的,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宣传,知者甚少。
所谓的网上店铺销售量也少的可怜,只起到了一个宣传和产品展示平台的作用,那么大批的加盟者是靠什么赚钱的呢?
那就让我们探寻永春堂电子商务背后的秘密,
加入永春堂必须在一个月内必须完成1080元产品的销售任务。或一次性购买公司的1080元产品,你即成为公司的正式信息业务员,成为公司的正式信息员,可以得到销售产品35%的零售利润。但是每个加入者并不是看着这个35%的零售利润加入的,而是公司还有一个内部制度,就是还可以发展下级的信息业务员,你需要对他们进行辅导,让他们发展新的下级信息业务员,如此复制,公司给你增员奖,拓展奖,辅导奖,分红奖,网点服务费。
1、增员奖:直接分在10-20%(深2宽无限,深10%宽20%)
当你发展二个信息业务员A和B时,公司电脑自动给你排在深度市场上,每个给你10%的增员奖,即2×108元,当你发展到第三个信息员是C时,公司电脑自动给你排在宽度市场,公司给你20%的增员奖216元,当你在发展了信息员D、E、F……时,公司都给20%的增员奖216元。
2、拓展奖:7%(4个5%、8个2%)
当你的A和B每人发展了二个人,即A1、A2、B1、B2时,公司给你5%的拓展奖,即54×4=216元。然后上面这4个人又每人发展2个信息员,即8个人,公司给你2%的拓展奖即21.6×8=172元。
3、辅导奖:10%(您的A、B的宽度市场和C的深度市场和宽度市场无限延伸)
当你发展了ABC3个信息业务员后,他们也要发展自己的ABC市场,您的AB的宽度市场和C深度市场和宽度市场无限延伸在他们的深度市场上,你能够拿无限的10%辅导奖。如果你发展了D,同样你那D的深度和宽度市场的无限的10%辅导奖。
4、综合分成18%
当你的深度市场累计有8个人,宽度市场累计有4个人时,公司给你4%的分红,大约能够分400元左右。当你的深度市场有24个人时,宽度市场有12个人时,公司给你6%的分红,大约能分1000元左右。当你的深度市场有72个人时,宽度市场有36个人时,公司给8%的分红,大约能分2000元左右。三次分红完成一局,一局大约能够分3500-4000元左右。然后在重新开始下一局分红。深度市场和宽度市场所余名额继续有效。
5、保险奖:1.5%(A、B、C的宽度半月各完成100份,各0.5%)
在你的业绩将来作的很大了的时候,在你ABC三个宽度市场半月分别完成100份单(直接的和间接的单)公司给你全公司当前利润的0.5%,每个市场大约能够拿5万元,3个市场大约能够拿15万元。
6、网点服务费5-6%
本人增员ABC三名并且ABC也有ABC或本人宽度上有10份单以后,其信息员可申请设立信息网点,才可以得到网点服务费。
从其这个内部制度中,显而易见永春堂是以多层次团队来销售产品的,并且已经产生多层次计酬,所谓电子商务只不过是一个幌子而已!
近日永春堂的经销商接到公司的通知,说其公司以正式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停止发展新的信息业务员,因为公司申请直营牌照获得批准,现在一些制度跟国家法律法规还存在一定的摩擦,因此,公司正努力改革内部制度!
《直销管理条例》中第二章、第七条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外国投资者还应当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永春堂违规操作,并且多次在媒体上被曝光,显然这条永春堂就不符合规定。
就此事笔者咨询了相关管理部门:“目前正在接受直销类企业申领直销经营资格的申报材料阶段,并未批准任何企业取得直销经营资格,最早也要在明年才能正式审批,如果有人说自己经过审批或以取得经营资格,实数谣言,请老百姓提高警惕,另外经过审批的直销企业,我们会在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网站上公布,网站域名为:http://zxgl.mofcom.gov.cn,请广大市民和经销商届时到网站上去查询或拨打有关部门的咨询电话”。
可见此言不攻自破,那么永春堂此举是何用意呢?
其实不难看出,永春堂也深知自己虽然叫做电子商务,但是以多层次团队来生存的,操作制度也过于报漏,永春堂的这次调整不会也不可能把庞大的多层次团队解散,因为解散多层次团队就面临着放弃公司80%的销售额。
其要做的就是把多层次计酬隐藏的更深一些,可能也会向其它拿不到牌照的直销型企业一样,奖金不由公司直接发放,而是根据网络店铺经营者所处的级别,以产品的折扣替代奖金,返还给多层次团队。也就是公司继续维持原有多层次奖金制度不变,根据网络店铺经营者的级别,把以他为基础的下面团队的奖金化作产品折扣。这样这个奖金就由原来的公司发放转变成现在由网络店铺的经营者发放给隐藏在后面的多层次团队、公司就把责任成功的转嫁给了网络店铺经营者(经销商),企业躲在背后收钱!
后记:
目前、面对着拿牌(直销经营资格)无望,许多直销型企业纷纷倒戈电子商务,但是这些倒戈的电子商务企业又和真正的电子商务企业在经营模式上有很大区别,多层次直销型企业都拥有庞大的、成金字塔状的多层次人员销售团队,企业不能也不可能把他们抛弃,然而不能抛弃传统多层次人员团队,那么电子商务就只是一个幌子而已!
也有很多企业打出什么“三网和一”的口号,但是面对大批直销企业的“变异”,不知政府又作何感想?
在这些变身大军中,不乏很多非法传销团队和伪直销企业,显而易见直销法规对这些变异企业已经没有多大的约束性。
电子商务也是刚刚进入中国,是一个比直销还新的产品分销模式,对于这些伤痕累累的直销企业和罪行累累的非法传销团队的大批介入,是否会使电子商务失去它本来的面目?
是否又会使身处摇篮之中的电子商务重蹈直销行业的覆辙呢?
不知政府能否容忍电子商务所遭受的摧残?
面对直销型企业的“变异”--政府将作何应对!
面对这些年中国直销市场愈发纷乱的局面、有一部分企业选择了沉默,他们或是放弃直销模式,或是低调运作、伺机转变经营模式,这些都是具备一定实力的企业,都是在直销进入之初就投身直销浪潮中的企业,都是经历了98年直销退市的企业,都是在直销行业打拼多年的规范性、成熟性的直销企业。
正因为这些企业及领导人看到了直销行业正慢慢偏离正确轨道,看到了政府对行业管理的力不从心和无奈!看到了更多利益熏心的不法商人正源源不断的涌入这个行业!看到了人们正渐渐的对直销行业失去应有的理性判断!看到了伪直销和非法传销正慢慢侵蚀这个行业!
他们不想置身于这个纷乱的行业中?不想留得一世骂名?不想与那些不法商人同流合污?所以愤然而无奈的离去!
他们的缺醒对于中国直销行业可以说是一大遗憾!
我承认任何事物没有完美的,政府不可能做到绝对完美,但是面对目前直销市场这样一个心痛的局面,政府是时候应该好好反思了!
是谎言还是诚信?善意的谎言是否是温柔的陷阱呢?
真实与谎言、规范与缺陷、诚信与舞弊、正义与邪恶之间的较量,我们谁又能输得起?
政府又将如何拿捏、如何监管、如何引导呢?
面对目前直销与电子商务营销这种嫁接,政府将如何去面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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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曲玉军 来源:中国管理传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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