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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客行为准则(转载)

杂七杂八

在博客里遭遇诽谤、谩骂、恐吓时,还是需要靠法律来维护作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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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著名博客、Java技术专家凯西·西拉(Kathy Sierra)最近在博客中遭遇了匿名的“死亡威胁”,她的朋友、率先提出网络进入“Web2.0”时代概念的蒂姆·奥莱利(Tim O'Reilly)和维基百科创始人吉米·威尔斯(Jimmy Wales),正在为此致力于创建一整套博客规则,目的是防止这类恶性事件的发生,塑造一个健康的网络讨论和辩论环境。
“死亡威胁”事件也引发了各界关于如何规范网络行为的大讨论。

新闻缘起

个人博客遭遇死亡威胁

Java技术专家凯西·西拉遭遇死亡威胁的起因之一,就是围绕是否应当删除个人网站上不当评论所展开的争论。在收到死亡威胁和恐怖图片后,西拉取消了一次公开演说,并向当地警察局寻求帮助,以找到威胁的来源。她还表示,自己有可能放弃博客写作。

记者注意到,因为受不了别人的评论而停止写博客或关闭评论功能的,国内外都有类似案例。美国盐湖城的女性博客海泽尔·阿姆斯特朗两年前就关闭了自由评论功能,原因是她发现很多读者的评论都包含尖酸刻薄的语言。国内的著名女作家池莉干脆关闭了自己的博客,她说“网络上一切都来得太直接”。“韩寒白烨论战事件”之后,文学评论家白烨关闭了博客,称博客这种形式“使得恶毒占了上风”。

一些业内人士认为,西拉不必太过在意。但西拉本人并不赞同这一观点,她在接受国外媒体采访时表示:“很多人都对我说,‘好好生活吧,这只是互联网。’但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我们如何分辨真正的威胁呢?”到目前为止,警方仍在调查有关西拉的案子。  

最新进展

行为准则禁止匿名评论

凯西·西拉的朋友、Web2.0先驱奥莱利称:“从本质上讲,文明就是我们签署的共同协议,它是我们生活在一起的基础。我们应当确保通过博客创建的文明能让人引以为傲。”奥莱利推荐的7条博客行为准则包括:

*不仅仅要为自己的言论负责,还要为自己博客上发表的评论负责;

*标示出自己对辱骂性评论的容忍度;

*禁止匿名评论;

*不理睬无聊、下流的人;

*如果发生冲突,应在线下交流并直接对话,或者寻找一位调解者;

*如果你认为某人行为不端,应该告诉他;

*在真实生活中不会对人说的话语,也不应发表在网络上。

维基百科创始人吉米·威尔斯表示:“我们发布博客行为准则的目的,是建立一种个人表达与建设性讨论相结合的博客文化。你可以在博客中表达异议,但不应说出招人反感的言论。”他推荐的7条博客行为准则包括:

*我们应当为自己的言论负责,同时限制那些违背基本文明标准的评论;

*在真实生活中不会对人说的话语,也不应发表在网络上;

*如果纠纷升级,我们应当在公开回应之前私下联系;

*如果我们确认某人在无理地攻击他人,就应当采取行动;

*我们不应当允许匿名评论;

*不理睬无聊、下流的人;

*我们应当鼓励博客网站运营商进一步加强管理。  

博主贴标签表明承受能力

奥莱利建议,如果博客支持最终版的行为准则,可以在自己网站加上一个治安官徽章的图标,表示“加强规范”,让评论者也注意文明礼仪;如果博客不支持最终版的行为准则,可以在自己网站加上一个导火索已经点燃的炸药包图标,表示“百无禁忌”,大家可以随便评论。

网友激辩

八成网友反对威胁用语

虽然事件发生在美国,但因为博客这个网络产品在全球范围内都广受关注,记者就此话题采访了国内的30名网友,其中20人自己写博客,10人不写博客,但会看别人的博客,并有过留言的经历。30名受访者中,不支持脏话和威胁性语言的有25人,理由是博客评论也需要遵守现实法律。但另有5名受访网友向记者表示,有时看到“很傻”或者很外行的内容,实在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必须“一吐为快”。但这5名网友都反对威胁性的过激语言,认为这是非法行为。

但对于美国互联网重量级人物提出的“禁止匿名评论”的想法,30名受访网友中有28名都向记者表示不愿意接受,比较有代表性的包括3种反对的理由:一类原因是,不管自己说什么话,批评或者褒扬,都不想让博主特别是陌生人知道这个评论是自己发表的,没有必要再为自己的网上言论承担责任。

第二类愿意匿名的网友的理由主要是,可以说得更轻松,更放得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这正是互联网带给人们的好处,它促进了信息的透明。比如在匿名的状态下,评论一个人的观点“弱智”很容易,但假如是实名,就不好意思这样不加修饰地指出别人的不足了,避免别人告自己“谩骂”。

第三类不接受实名评论的网友的考虑是,如果别人冒用了自己的名字,自己就“洗不清”了,还不如像现在一样,多数人都以“游客”、“过客”的身份出现。

对于实名评论,28名网友认为应该自愿实施,但不要强制所有“灌水”的人都实名评论。

而赞成实名评论的2名网友则认为,有助于让评论人对自己的言行更负责任,避免博主受到侮辱,保护写作者的热情。  

国内现状

《自律公约》有待落到实处

事实上,2006年4月19日,包括博客中国在内的国内十几家网站签署了《文明上网自律公约》,其原名正是《博客公约》,内容诸如号召博客作者“自觉遵纪守法,倡导社会公德,促进绿色网络建设;提倡互相尊重,摒弃造谣诽谤,促进网络和谐共处”等。时隔1年,本报记者在本次采访中发现,三分之二受访者表示完全不知道这个公约的存在,还有三分之一的人表示好像记得是有这样一个公约。

见证了《文明上网自律公约》出台的知名博客沈阳提出,博客是一种网络时代精神产品的象征,需要自律和规范。但是,博客服务商本身不受此公约约束,那么,它们凭什么去充当争议协调的角色?

还有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在博客里遭遇诽谤、谩骂、恐吓时,还是需要靠法律来维护作者的权益。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缺少一个组织或机构来专门管理博客内容以及对博客文章的评论。当初出台这个公约是有必要的,但在国内数以百计的博客网站和数千万的博客作者中间,如何能把公约真正落实还是一个问题。

眼下看来,美国网络专家提出的“博客行为准则草案”值得借鉴,但实名评论,尚没有得到绝大部分网友的认可。我们不能因为狗咬人就扼杀全世界的狗,但也不能因为狗可爱就放任它为所欲为。怎样艺术地平衡“博客空间的开放特性,让大家畅所欲言”,与“不伤害作者的感情更不能威胁作者的安全”之间的关系,还需要人们更加深入的探讨。

信报记者 贺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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